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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燕京晚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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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陽的餘暉潑灑在老四合院的青磚灰瓦上,將小院染成西紅柿般的顏色。

大姐伍美娟值夜班,晚飯時分老伍家剩下的四口人圍坐在八仙桌。

喫着西紅柿打滷麪,用的正是鄭愛民帶來的機切面。

伍志遠呼嚕完最後一口面,撂下碗筷,從衣襟口袋掏出自制的麻梨疙瘩菸斗。

裝上葉子煙,劃亮火柴,火苗舔過菸絲,濃稠的煙氣和低沉的話語一併從口中噴出:

“六一,接班的事考慮的怎麼樣了?”

“爸,這班我接不了!”

伍六一喫完第三碗打滷麪,手背蹭了蹭嘴角,早已想好了說辭:

“伍志遠同志,您這崗位對我來說,就像王府井裏的確良襯衫,看着倍兒光鮮,穿上卻不舒坦。可您跟我不一樣啊!它對您就像冬天裏的軍大衣,您喜歡它,不能因爲我的工作一時沒着落,讓您離開守了一輩子的美工案子。”

伍志遠深吸了一口菸斗,吐出了濃稠的煙氣。

“你都十九了,眼看着過兩年就得說媳婦。不接這班,也沒進項,哪家姑娘肯往你跟前湊?就算不提要娶親的事兒,你總得掙口飯喫吧?“

“我想.....試試別的辦法。”伍六一垂頭,扯了扯衣角。

“什麼辦法?當作家?豬八戒戴眼鏡,冒充知識分子啊?”張友琴插了一句。

伍志遠的眉頭擰成個疙瘩:

“六一,作家不是那麼好當的,杏花嬸她家志強發個豆腐塊,整個衚衕都知道了,他那還是校報,你拿到稿費,可比校報要難多了。”

小妹伍美珠嘴裏嚼着麪條,含糊道:“我覺得二鍋行,小時候,他順口溜背得最溜了,泥馬的頭像皮球,一腳踢到百貨大樓.....”

張友琴一拍桌子,“喫你的面!”

伍美珠嚇得一縮脖子,趕緊低頭扒拉麪條,嘴裏還嘟囔着:“本來就是嘛.....”

“不是爸不信任你,知青這幾年也沒見你帶一本書去,肚子裏沒二兩墨水,怎麼寫呢?”伍志遠嘆道。

伍六一知道多說無益,正色道:“爸、媽,這樣吧,給我兩個月的時間,要是賺不到稿費,我再接爸的班。”

“成!”

張友琴當即拍了板,“就依你,兩個月後,你賺不到稿費,就老老實實回來接班。”

.......

飯後,一家子在院子乘了會涼,就回屋準備睡覺了。

這年頭,沒什麼娛樂活動,睡覺都早。

伍六一沒着急鋪牀,坐在八仙桌前,思考後續的計劃。

今天《燕京晚報》鄭愛民的到來,給了他靈感。

這年頭,擺弄文字是個低成本、高回報的選擇。

新華書店天天排着長隊,即使再困難的家庭也時不時買上一份報紙。

詩人比後世流量小生還要紅,編劇地位比導演還高。

作家們的一篇稿子可能就是普通工人半月的薪水。

出席文學交流有車馬費,住招待所,甚至能單點一盤油亮的紅燒肉。

作家好啊,語文得學!

當然,拿稿費不是請客喫飯。

他立下兩個月內賺到稿費軍令狀,壓力不小。

不提創作上的困難,就從成稿開始,就要經歷掛號郵寄、責編初審、主編複審。

就算稿子被看中,也可能要反覆重修,重修後再審。

文章沒問題了,還要經過編輯加工、排版校對,最後才能確定刊期。

這一來二去,半年時間可能就過去了。

要是投給那些有名氣的期刊,排隊排到一年後也是常有的事。

所以,伍六一將目光鎖定在了鄭愛民身上,那位《燕京晚報》的編輯。

《燕京日報》和《燕京晚報》屬於四九城裏風靡的刊物。

《日報》刊登的是“國之大事”,《晚報》則刊登的“民之小事”,相對而言《晚報》更接地氣,更受民衆歡迎。

是這個文娛生活的匱乏年代裏,無數家庭的精神食糧。

自去年復刊以來,發行量逐月遞增,到今年,日銷已足有30萬份。

復訂率更是高達89%,遠超56%《人民日報》和72%《大衆電影》。

作爲日刊,它對稿件的需求量是巨大的,拿到稿費的速度比月刊的雜誌要快上不少。

若是能直接把稿子送到鄭愛民手上,還能省下不少時間。

伍六一從抽屜裏翻出一張三天前的《燕京晚報》,版面是八開四版。

他掃視一遍,四個版面有時政要聞、民生服務、文化副刊、以及綜合復刊。

在文化副刊中,有五色土、一分鐘小說、長篇連載、戲曲與藝術評論等。

伍六一看中的是【一分鐘小說】和【長篇連載】兩個板塊。

特別是長篇連載,有差不多1500字整面。

按照去年版權局發佈的《關於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》中,書籍類作品的基本稿酬爲3-10元/千字。

即使按3元/千字最低價,他連載一個月,足有135元,是老爸工資的兩倍。

真是令人激動。

至於寫什麼?

伍六一看着昏黃的光暈裏飛舞着細小的塵埃,在記憶裏搜尋他曾看過的作品。

短篇小說很簡單,他前世還看過一本《微型小說40年》,裏面收錄不少獲獎作品。

找一篇符合如今思想潮流的作品不難。

長篇連載就要慎重一點,按以往的連載作品來看,多以懸疑推理、歷史傳奇的故事爲主。

像是即將連載完的《王府怪影》、上一期的《海燈法師傳》、上上期的《天橋演義》,都是這些類型。

伍六一一番搜尋後,腦海中浮現出了一個胖胖的形象。

短篇、長篇都確定下來,他拿出從伍美珠那借來的鋼筆。

準備先着手短篇小故事。

他提筆在信紙上落下四個大字,《回家的路》。

故事很簡單,是個關於母愛的故事。

兒子因生活拮據,與媳婦商量後,決定將年邁的老母親背到山上丟棄。

第二天傍晚,他以背母親上山散步爲由出發,途中一心想爬得更高些,以免母親能找回家。

路上,他卻發現母親一路偷偷撒豆子,怒問之下,母親的回答讓他瞬間淚崩:

“傻兒子,走了這麼遠,你也不看路,媽媽怕你等會兒,一個人下山會迷路。”

不到半小時,他就完成了500字的創作。

伍六一沒歇,立刻投身藝長篇的寫作之中。

這一寫就是一夜,再抬頭時,牆上的掛鐘已經指向了五點。

他寫好了四千多字和大綱,可以連載三期。

爲了更早的拿到稿費,伍六一決定先拿過去讓鄭愛民看看。

他昨天留的地址是西裱褙衚衕。

距離馬廠衚衕約莫有五六公裏,步行一小時多小時。

家裏有兩輛自行車,一輛是老爸上班用,另一輛是給伍美珠上學用。

他作爲無業遊民,自然是沒資格騎的。

於是他將稿子塞進信封,奪門而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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