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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三十七章:三個匈奴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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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逸一早便騎着二郎出門,直奔附近的大鮮卑山脈,尋覓合用的木材。

煤礦那邊不是幾日就能完工的,這段時間暫且讓他們繼續露天開採便是,等挖掘的難度與消耗日漸增大,他們自然會主動琢磨問題,去探尋解決之法,李逸這邊只需提前備齊該準備的一切。

李逸讓烏孤安排族人進山砍樹,明確交代了砍伐的數量和木材的粗細規格,要求絕不能低於他定下的標準。

之後,他又去了從大荒村連通而來的那條河道對岸,在取黏土便利的區域選址,着手建造磚窯。

李逸心裏清楚,只靠他一人在這邊忙活遠遠不夠,還白白浪費時間,因此他打算回村調派些人手過來,讓烏孤這邊提前籌備好食宿事宜。

當天夜裏,李逸騎着二郎離開了禿髮部落。

風王在身後追出很遠才停下腳步,這是烏孤給自家野狼起的名字,按他的說法,騎着李逸送的野狼,他便是風中的王者,意在凸顯這野狼飛奔的恐怖速度。

對比之下,李逸覺得自己給身旁這隻取名二郎,實在有些太過隨意。

嗷嗚......

風王的狼嚎聲從漆黑的夜色中傳來,穿透曠野,二郎聽後,當即也仰頭髮出一聲高亢的狼嚎作爲回應,聲浪震得周遭草葉簌簌作響。

李逸心想,讓風王留在草原,它定會很快成長起來,成爲真正的草原狼王。

只要其他野狼見到它,定會俯首稱臣,這是李逸對自己用大蘑菇喂出來的這些野狼的十足信心。

在大荒村時,它們需完全聽從自己和二郎的號令,但一旦離開,每一隻都能成爲一方區域的狼王!

李逸與二郎連夜趕路,二郎在黑夜中肆意奔襲,四蹄翻飛如踏驚雷,化身黑夜的王者,速度比前往禿髮部落時還要迅猛。

李逸能趕在天亮之前回到大荒村,還親手給小女兒李玉換了一塊乾淨的尿布。

清晨,村民與工人陸續上工時,李逸叫來木工,燒磚工與瓦匠,還特意安排了幾車紅磚運往禿髮部落。

臨走前,他去查看了衆人製作的紙張,雖不算纖薄,卻足夠均勻平整,對着陽光一照,透光均勻,幾乎沒有瑕疵,無疑是一張品質上乘的好紙。

李逸用十張原始尺寸的大紙,從伍思遠那裏換了一小塊墨,伍思遠可根據使用需求,將這些大紙二次裁剪成所需大小,十張大紙裁剪後便是上百張小紙,實用性極強。

雖說這是李逸第一次嘗試造紙,但從伍思遠驚歎的神情便能看出,他隨手改良的造紙術造出的紙,已然具備碾壓當下造紙工藝的水準。

等日後得空,這些都要逐一改進,包括墨汁在內!

古代製造的墨因缺少化學穩定劑,無法長時間保持液態,這纔有了硯臺的存在,加入少量清水研磨,便能得到墨汁。

後續在改良造紙術的同時,李逸也打算對墨進行優化升級。

伍思遠給的這塊墨,是標準的松煙墨,其製作方法是搭建特殊的煙道,燃燒松木或松明條,大量松木燃燒後,煙道內壁會凝結一層菸灰,這些積少成多的菸灰便是制墨的主要原料!

靠近松木燃燒處的菸灰顆粒粗糲,只能用來製作下等墨,而煙道末端的菸灰最爲細膩,數量也最少,被稱作青煙,是製作頂級佳墨的珍品。

但李逸知曉另一種提取墨料的方法,造出的墨品質要出衆得多,那便是用油煙制墨。

以桐油或豬油做成油燈點燃,在燈焰上方倒扣特製瓷碗,最終收集碗底凝結的菸灰,便是油煙,這種方法得到的煙質細膩無雜,製成的墨色澤黑亮,書寫起來層次豐富,遠超松煙墨。

一刻不停,李逸再度返回禿髮部落,沒有鵝毛,他便用公雞最粗硬的尾羽製作了一支羽毛筆,將礦井規劃,建造圖一一繪製出來。

李逸並未採用專業的建築繪圖方式,而是儘可能畫得通俗易懂,讓人一眼便能明白,順帶他還把兩座磚窯的結構圖紙也畫了出來。

有李逸親自坐鎮指揮,烏孤要做的便是調動全體族人全力配合,確保不在人力上耽誤李逸的進度。

那些從未去過大荒村的族人看得滿臉疑惑,而有過大荒村幹活經歷的人,早已習慣了李逸的要求,他怎麼吩咐,大家便怎麼照做,從不多加思慮。

短短三天時間裏,兩座磚窯已在加緊建造,煤礦那邊的伐木備料也準備了不少。

李逸一邊手把手教族人做木工活,一邊提前製作出大型轆轤井,屆時只需拉到礦坑那邊組裝,便能立刻投入使用。

下次回村,還需製作些超粗的繩索,用於煤礦轆轤井的升降作業。畢竟日後這轆轤井運送的全是重物,對繩索的強度有着極爲嚴苛的要求,半點馬虎不得。

李逸帶來了一些細麻繩,用它們編織成網孔細密的漁網,還教會了烏孤的族人們用藤條編織捕魚籠。

製作完成的當天傍晚,李逸便帶着衆人去拉沐倫河做實驗。

結果無論是他編的漁網,還是族人們做的藤條籠,都能在湍急的河水中捕獲到數量格外喜人的魚。以泥鰍爲主,夾雜着幾條體型稍大的細鱗魚,偶爾還能捕到鯽魚。

當晚,烏孤與禿髮部落的許多族人,都嚐到了魚肉的鮮美。

魚獲稍作處理後,無需多餘調味料,只需撒上些許精鹽便能食用,蘭阿孃那裏,還留存着之前李逸帶來的精鹽與豆豉。

李逸挑選了兩條最大的細鱗魚燉湯,魚肉燉至軟爛鮮香後,又扯了些面片下鍋。

泥鰍則分作兩半,一半架在火上烤得焦香流油,一半下鍋燜至入味軟糯。

這是李逸第一次在草原展露廚藝,除了烏孤及其家人,只有狼烈和黑木等核心族人有機會品嚐。

喫慣了牛羊肉的衆人,乍一嚐到這般鮮美的魚肉,無不感到驚豔不已,連連稱奇。

拉沐倫河源頭區域的水質極佳,清冽甘甜,而細鱗魚本身便有“冷水魚之王”的美譽,肉質鮮嫩無腥,甚至可以直接用來製作刺身。李逸燉的這兩條細鱗魚,體長都有三十多釐米,魚刺只有粗壯的主刺,少見煩人的細小毛刺。

李逸嘗過之後便愛上了這滋味,心裏盤算着返回大荒村之前,一定要多弄幾桶泥鰍,再試着捕幾條體長超過四十釐米的細鱗魚,肉質肥美、少刺多肉,回去既能做紅燒魚,也能片成魚片涮煮。

另外,若是能捕到鯽魚就更好了,帶回去給陳玉竹熬製鯽魚豆腐湯,營養豐富,長期飲用也有助於哺乳。

“李逸,這魚肉真好喫!就是魚刺太煩人,真想直接把刺咬碎嚥下去!”

狼烈性子急躁,最不耐煩挑魚刺這種細緻活,他向來喜歡大口喫肉酣暢淋漓,偏偏這魚肉沒法讓他盡興急得直咂嘴。

李逸搖頭苦笑,連忙提醒道:

“狼烈,可不能咬碎魚刺!萬一魚刺卡喉,可是會出人命的!”

聽李逸這麼一說,狼烈頓時沒了脾氣,總不能爲了喫口肉丟了性命,可這魚肉的滋味又實在勾人,他只能強壓下急躁性子,一點點仔細挑着魚刺,急得抓耳撓腮。

“李逸,還是你有辦法!這樣一來,族人們以後就能常捕魚喫了!”

烏孤滿心歡喜,臉上笑開了花,李逸編的漁網,部落裏有些人一時學不會,但李逸教會了大家做捕魚籠,把木籠丟進河裏,快速提拉上來,裏面多少都會有魚,簡單又實用。

搬到這裏這麼久,族人始終沒能解決捕魚的難題,沒想到李逸一來,便帶來了這般驚喜。

“阿孃,這魚的味道真鮮!”

呼蘭和烏孤的阿孃單獨留在屋裏喫魚,這是呼蘭第一次喫魚,還是李逸親手烹製的,即便沒有繁複的調味料,依舊鮮美絕倫,烏孤的阿孃也對這魚肉讚不絕口,連連稱奇,不停地給呼蘭夾肉。

連烏孤他們都如此喜愛,其他分到魚獲的族人,將魚烤熟或煮熟後撒上粗鹽,這般簡陋的烹飪方式,依舊讓他們爲魚肉的鮮美而驚歎,喫得津津有味。

格魯跟着李逸學會了用藤條編捕魚籠,李逸編籠時特意交代:

“關鍵是籠身縫隙不能太大,最好只漏水,不漏魚。”

格魯親手編了兩個籠子,學着李逸的模樣,用粗草繩拴住籠身丟進河裏。

等了片刻快速提拉上岸,果然看到籠裏鑽進了不少魚,喜得他合不攏嘴,連忙給身旁的族人展示。

先前族人們早就發現拉沐倫河裏有很多魚,可大多是小魚,捕捉難度極大,尤其是出過族人失足落水被沖走的事後,烏孤更是嚴令禁止大家靠近河道,就連去河邊取水都格外小心翼翼。

如今李逸輕易便做到了他們想都想不出,做也做不到的事,這讓格魯對李逸愈發佩服,心中更是認定了要追隨這位有本事的人。

格魯和阿孃,媳婦一起喫着鮮美的魚肉,看着家人滿足的笑臉,心中愈發篤定,跟着李村正,無論做什麼,都能讓家人過上喫飽穿暖衣食無憂的日子。

昨夜,禿髮部落的許多族人都嚐到了魚肉的鮮美,因此清晨醒來後,手裏有捕魚籠的人紛紛湧向河邊,沒有籠子的人則朝着大鮮卑山的方向走去,想要尋覓藤條編織新籠,個個興致勃勃。

烏孤起身時,看到不少族人都在河邊忙着捕魚,時不時傳來陣陣歡呼聲,只有少數人趕着牛羊馬匹外出放牧,這一幕,讓他眉頭微蹙,心中生出些許不滿,族人未免太過貪戀口腹之慾,耽誤了正事。

李逸走出大帳,一眼便看穿了烏孤的心思,笑着說道:

“還是別管他們了,昨天不少人沒分到魚,或是分到的太少,這河裏的魚足夠多,讓他們先嚐嚐鮮,後續的事日後再說。”

說完,李逸徑直走向河邊,對着忙碌的衆人高聲喊道:

“捕到大魚的,都能來我這兒換糧食!”

河裏的魚看似不少,但七成以上都是泥鰍,想要捕到大魚,全憑運氣。

“對了!你們捕魚時,切記別讓孩子靠近河邊!這河水湍急,底下暗礁暗流多,孩子要是掉下去,根本來不及打撈!”

李逸瞥見不少孩子在河邊圍看熱鬧,大人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捕魚上,孩子們正一點點試探着靠近河岸,距離水邊越來越近,着實危險。

聽到李逸的提醒,不少人才驚覺孩子已經離河邊過近,連忙呵斥驅趕,孩子們雖滿心不甘,嘴裏嘟囔着,卻還是嬉笑着跑開了,跑到遠處的草地上追逐打鬧。

格魯聽到李逸說捕到大魚能換糧食,心裏暗暗記下,他如今並不缺那點糧食,只是單純想捕幾條大魚,獻給這位讓他既感激又信服的男人,聊表心意。

李逸正準備轉身離去,忽然瞥見河對岸的遠處出現三個黑點,正快速逼近,那是三個人騎着三匹駿馬,蹄聲隱約可聞!

隨後,越來越多的族人也發現了這一幕,衆人紛紛停下捕魚,低聲議論起來,臉上滿是警惕。

又過了片刻,那三人終於抵達河對岸,翻身下馬,他們皆是身強體壯的漢子,身形高大,長相帶着草原人的典型特徵,但頭髮卻編成了左,右,後三根髮辮,裝束與禿髮部落截然不同,腰間還挎着鋒利的彎刀。

看到這三人的裝扮與行頭,李逸眉頭不由微微皺起,若他所料不錯,這三人應該是匈奴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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